台灣急重症醫師出走,各醫院招不到急診醫師已是常態。固然招不到急診醫師的原因有多重因素,主因乃健保大小病都保,且制度上變相鼓勵民眾的就醫行為拖垮人力為首要原因。再加上與先進國家相比,明顯偏高的醫療過失起訴率與被判有罪率,才是壓垮此急重症體系最後防線的主因。
健保的給付讓小醫院急診入不敷出紛紛關門,大醫院基於社會責任每天賠錢也必須維持急診室二十四小時運作以應付民眾緊急傷病的需求。但整個健保制度缺乏門戶守門員,加上媒體誤導,民眾把急診當成快速門診大小病都往大醫院急診跑,使得各大醫院急診室每天人潮洶湧且哀鴻遍野。
有論者以為這些小病的傷患到急診就醫是他們應得的權益,且醫者應以此自喜因為他們是醫院的金雞母,總比賠錢看真正的急重症患者好。要知道沒有醫師不喜歡看小病,小病輕鬆看完,病患就拿藥離開急診也不會造成急診擁塞有何不好。問題是急診面臨的病患不只這些小病的傷病患,還有很多真正有急重症需求的病患躺在那裡奄奄一息亟待處理。我的經驗告訴我,輕症患者往往是急診室裡叫得最大聲者,當急診醫師忙於輕症病人的叫囂與恐嚇聲中而疲於奔命時,真正重症病患的病情可能因此而延誤造成醫者與病家的遺憾。誠然加派人手與輕重症分流可以解決部分問題,問題是就是招不到人,增加待遇也沒人要做。為什麼? 因為害怕。
醫師害怕對病患怠慢而被罵,害怕被病患投訴要被檢討,害怕被病患暴力對待而掛彩,害怕被病人訴諸媒體而聲譽受損。然而這些都是當初走急重症時就該有的心理準備,國外從事急重症的醫師也是每每要應付這種狀況,雖然他們會有系統性的原因檢討與改善措施讓醫師可以專心治療病人。但是,台灣醫師最害怕的是被病人告,害怕被告以後要面臨刑法的起訴與判決,還有之後所附帶的民事賠償。
誠然醫者的初衷是為了救人,但是多少醫師有三千萬可以賠。俗話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當待遇與所處的風險無法相比時,台灣急重症醫療的潰堤就在眼前。
註: 本文為回應聯合報 "急診醫生荒 喊40萬月薪找不到人?",惟投稿遭到拒登。
全文網址: 急診醫生荒 喊40萬月薪找不到人? | 職場觀測 | 生活天氣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6/7014047.shtml#ixzz1sh0OcWh8
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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